樓主運用了很多的假設性後果來反對所謂校園強制驗毒。
雖然秦的亡部份於至高壓政策,
政府早已從樓主所謂的懷柔去打擊此問題
需知道在教育層面上(小學及中學)已教授了吸毒的禍害,
在社區及學校都有講座等等,
可是,問題仍嚴重。
其實,無做的人又怎會怕被驗毒?
那只不過是剪一條頭髮去驗而已。
要教育吸毒者有正確的價值觀,
或者樓主已忽略懲教署轄下的機構都是教育。
現在的情形就是本身已加強的教育加上執法都阻不到毒風漫延校園,
所以,才出此下策。
樓主,指出資金問題,既然真的要實行,就已經考慮了這個問題,樓主的這個論據變得不夠說服力了。
第四段的,亦即是你所說推出後的會有機會發生問題,但現在是推行與否都未成事,
贊成推行的及推出這政策的或會考慮這個問題,所以此論據亦變得不夠說服力。
照我所理解你寫出來的想法,你第五段說會給青少年錯覺就是不讀書比讀書好,
那部份不就是會吸毒的青少年罷了,真的是絕大多數都會這樣想嗎?
若是指校內那班青年人,他們就會選擇離校,這樣可以吸毒的話?
這樣的話不就是作賊心虛,更令執法部門易做了?
由政府賣毒品,這大膽創新的建議,樓主認為普遍香港人認同嗎? |